近期,河南、重慶出臺的《陶瓷工業大氣污染排放標準》正式實施;《廣東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》也已發布,陶瓷(建筑、衛生)行業年排放1萬噸二氧化碳(或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)及以上的企業被納入2023年度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圍。
河南:《陶瓷工業大氣污染排放標準》收嚴
近日,河南省出臺的《陶瓷工業大氣污染排放標準》已獲批準,于2024年1月1日起實施。該標準不僅相較于以往收嚴,在全國范圍內也幾乎是最嚴標準。在基準氧含量18%的條件下,顆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(以NO?計)的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mg/m3、30mg/m3、100mg/m3。
重慶:首次發布《陶瓷工業大氣污染排放標準》
日前,重慶市出臺的《陶瓷工業大氣污染排放標準》已獲批準,于2024年1月1日起實施。該標準為首次發布,適用于建筑陶瓷制品制造、衛生陶瓷制品制造、特種陶瓷制品制造、日用陶瓷制品制造、陳設藝術陶瓷制造、園藝陶瓷制造和其他陶瓷制品制造。在基準氧含量18%的條件下,顆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(以NO?計)的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5mg/m3、30mg/m3、100mg/m3。
《廣東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》涉及陶業
近日,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《廣東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》。廣東省內陶瓷(建筑、衛生)行業年排放1萬噸二氧化碳(或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)及以上的企業被納入2023年度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圍。《方案》提到,陶瓷行業碳配額分配采用歷史強度法,企業免費配額比例為97%。2023年度廣東有償配額計劃發放50萬噸,將于2024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分兩期競價發放。
(責任編輯/汪蓉)